本篇文章轉自 這裡
魔鬼真的很可怕!牠真的無所不在!大家真的要機警如蛇、純潔如鴿啊!


認識魔鬼


《天主教教理》講天主經的最後一個祈求,(思高譯作「但救我們免於凶惡」)說:「在這個祈求中,凶惡不是抽象概念,而指的是一個位格(il de'signe une personne):撒殫。」《教理》拉丁標準版說:「 designat personam」(二八五一)。(筆者按:《教理》中譯:「指具有位格角色的撒殫。」不是原文「信」而準確的表達)。簡言之,位格是「理性的獨立個體。」(見拙著《生命倫理》頁四一)信天主的,一生中許多次要念天主經,該知道祈求的是什麼?求天主把我們從誰那裡救出來?這個「誰」可怕不可怕?如何陷害我們?……


最危險的誘惑


本文主要的是把聖經、傳承、教會訓導有關魔鬼的教義,客觀地、依照神學方法綜合地寫出來。這些道理在教會內講授很久了,大體上,它的重要涵義沒有改變。信天主的對這些教義的回應有兩個極端:一個是過分的相信,因而時時處處看到魔鬼。這當然不對,不過卻給魔鬼帶來困擾,牠感嘆說:「不能使這樣的人成為唯物論、懷疑論的信徒啦!」另一個極端,筆者認為它的後果是最危險的:聖保祿叫弟茂德遠離他們。就是「有宗教的形式,卻否定宗教的能力(原文dunamis)」的人。(弟後三 5) 他們口裡不能不承認魔鬼的存在,可是生活中完全輕蔑甚至否定魔鬼存在對人能有的影響、衝擊。這就是所謂的「去神話化、剔祕(demythologization)。」推動剔祕並且作出極端的引伸論斷的是R.Bultmann(步特曼)。他認為「不可能在使用電照明器及現代醫術發明的同時,仍相信鬼靈及奇跡的聖經世界。」學者駁斥他說:「如果說現代人不能接受惡的位格外源力量,這樣一貫到底,也就不能接受善的位格外源力量啦!」(仝,頁三三八)難道我們該否定聖神、恩寵、永生…嗎?


悲哀的是:天主教內很多人可能是因著輕忽、淡化惡的外源力量,不知不覺地或半知半覺地避諱宣講善的外源力量,把超性、永生、末世論…邊緣化;不再是「神」中心,而是「人」中心;不再講「超越」(transcendence),而全力講「神在人內」(immanence);不再看重唯一的真實:神提昇了人類,決定賜給人 神自己的生命,而把焦點放在現實中根本不存在的「純創造」。…


聖經上說:「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雅威你的天主…你應牢記在心,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不論你住在家裡、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常應講論『這些話』…」(申六 5;十 12。雙引號筆者所加)今天還聽得到、讀得到傳道人講『這些話』嗎?從救恩史的角度來看,基督「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羅四 25)成義就是領受天主的生命:聖神。基督的使命中的使命就是賜我們聖神,「以聖神洗我們。」(四部福音及「宗」開頭都如此說)。因此,初期教會宗徒們宣講的唯一主題即是基督復活。而今天我們聽到的、讀到的福音佈道卻把基督只講成是道德復興家、社會運動家、博愛大師。那麼基督徒比孔門弟子、慈濟門徒好在哪裡呢?為什麼要信基督呢?我們相信的永生,那永遠(不只一兆、兆、兆…年)、人靠自力絕對不能獲得的喜樂是面對面看無限美的雅威。(格前十三 12;默廿二 4)你在聽主日釋經、讀文字宣道時,聽過或讀過幾次以這個永生的喜樂為題材的?又怎能激起「虔誠期待永生的幸福和救主耶穌的來臨」的熱情呢?


「中心思想」何意


基督教神學家步特曼承認「魔鬼論」及「末世論」在基督與聖保祿的思想中佔中心地位。這裡千萬要注意「魔鬼論」絕不是指「附魔」那類的靈異現象,我們完全要避免把注意力放在附魔、驅魔等等奇妙事件之上。太看重這些事,會導致心靈的迷惑,遲早就會去拜邪神。為此,直到基督、「魔鬼權勢的摧毀者」(希二 14)出現,聖經幾乎沒有記載附魔事蹟。德國耶穌會士A.Rodewyk、當代附魔研究的國際權威說:「聖經有關附魔的例句幾乎完全局限在新約內。」筆者讀到的中文著作,比較最有神學價值的魔鬼學探究的作者楊牧谷牧師說:「最奇妙者是舊約對撒殫之工作與言語的緘默。」事實上,附魔雖是最恐怖的,但卻不是最陰險的。神學家批評「大法師」電影時說:那樣的魔鬼是easy devil,容易對付的、小兒科。


魔鬼論所以重要,所以不能推到一邊完全不講它,甚至可以說它確實在信仰中佔中心位置,是因為它彰顯出基督的成就是什麼。文章中起承轉合的那個「轉」越是黑暗、低迷,才越能夠襯托出「合」的光明、高妙。聖經一開始就宣示默西亞之 raison d'etre (存在理由)即是毀滅魔鬼:「女人的後裔要踏碎你(蛇)的頭。」(創三 15)新約中最後成書的《若望書信》說:「天主子所以顯現出來,是為消滅魔鬼的作為。」(若壹三 8)「魔鬼的作為中,後果最嚴重的,是欺騙了人類始祖違背了天主的命令。」(《教理》三九四)背命之前,「最初在一種聖德狀態下受造的人,原來由天主預定在光榮中圓滿地天主化(pleinement "divinese")。」(仝,三九八)背命之後,一切人都有原罪,「它在於缺乏原始的聖德與義德。」(仝,四○五)也就是聖保祿說的:「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三 23)魔鬼成功啦!


基督使我們再一次有希望「分享天主的光榮」,(羅五 2)「有分於天主性體」,(伯後一4)叫我們「充滿天主的一切富裕」,(弗三 19)「相似天主。」(若壹三 2)而且這一切喜悅、甜蜜、平安…是永永遠遠的。真心渴望傳道人在宣講中、文字中多講一些這類的啟示真理,更多發揮雅威無限的美、美、美…而我們要相似祂。


詭詐無比的仇敵


魔鬼陷害了人類始祖,也要引誘一切人跌倒:把心歸向自己,而不以雅威為唯一的圓滿歸宿。今天牠很滿意現代人的唯物、享樂、狂妄(想人能作一切);牠尤其得意「人間宗教」的暢「銷」,不只在天主教內。—「我個人一向主張『生活的佛教』…不是尋求死後的涅槃,而是活著的時候就是涅槃。」(台灣著名大師語。《聯合報》八九、三、六,副刊)—看來附魔事件今天少見,是因為這種人意無可奈何、人力無法解釋的現象,會把人從自滿自足的迷夢中震醒。七四年「大法師」電影首次公演時,教內教外對它的評語不少是正面的(對魔鬼則是負面的),如美國《天主教電影新聞》(英文),《Triumph》月刊、《Newsweek》〈大法師專號〉中的幾位學者,甚至彭歌先生的〈三三草〉(《聯合報》,七四、十一、八)也認為這部電影促人深思。—下面要多講一些這部目前又再放映的電影。


魔鬼今天陷害人的方法更是「撒莠子」(瑪十三 25),跟好種子很相似,不易分辨。牠的智能、狡詐遠遠超過人類。


大能的純精神體


《教理》說:「魔鬼有大能是由於是單純的精神體。」(三九五)這是認識魔鬼、提高我們警覺的出發點。它來自聖經啟示與教會欽定必該相信的一條信理:「魔鬼本是天使,而後墮落了。」牠墮落了,但仍保有天使、純精神體的卓越能力。就如同論聰明、機警、體能…與某人是好人或壞人沒有關聯。


在典型的信理神學課本中,講論一項信仰的事,都是先說出「命題」,立即說出這個命題在教會道理中有什麼分量,即神學價值。下面才是證明:聖經、教會訓導…。論到本子題,命題是:「邪惡天使(魔鬼)被天主造化時,本是善良的,他們由於自身的過犯轉而為劣。」神學價值是「信理」。「信理」的定義是:直接的啟示真理,經教宗或大公會議以鄭重方式訂定與頒布,就是信理,擁有最高度的正確性。(仝,頁十七)命題證明是:《伯後二 4》和此書信參考過並採用的《猶 6》:「天主沒有寬免犯罪的天使,…」「那些沒有保持自己尊位的天使,…」天使是純精神體,犯罪後仍是。第四屆拉脫朗大公會議(一二一五年)宣布如下:「我們堅固地相信並純心地宣明…創造可見與不可見的造物主…造了精神體:天使,及物質:即此宇宙,再造人:由精神和物質合一而成的…(下面是前述命題)」(DS 800)士林神學家把教會定案中的精神體哲學化,加以引伸。


使筆者恐怖(近乎顫慄)的是讀到神學家根據聖多瑪斯(Ⅰ、50、5)而發揮描述的魔鬼的大能:「最使人類驚奇的是牠的『無年齡(agelessness)』:由宇宙被造起至今天,牠一樣地『年輕 young)』:擁有青年的一切充沛精力、衝勁,但是也會精密打算、仔細思考。…精神體除了對造物主不能完全獨立、自滿自足外,對宇宙中任何事物牠是全然不依不靠的:不會受傷、不會生病、不會死亡…」這樣大能的仇敵有時「像咆哮的獅子巡遊尋找可吞食的人。」(伯前五 8)有時卻「冒充光明的天使」。(格後十一14)牠傷害人有沒有限度呢?


教宗在頒布《天主教教理》的《宗座憲令》中說,這本《教理》「是教會信仰和天主教教義(doctrine)有系統的陳述,…是傳揚信仰的可靠準則,準確地表明天主教信仰的內容及和諧一致。」(《教理》中譯,頁四~五)《教理》除了指出「主禱文」最後祈求中的「兇惡」是「位格」,即「有理智、意志的獨立生活個體」,具有大能(本文上);還宏觀地說出「人類整體和宇宙」的現實處境及美滿結局:「世界完全『處在那邪惡者的轄制下』(若壹五 19。現代中譯本)的悲慘情況,使人生成為一場戰爭。」「人將要被戰勝惡魔的基督釋放」,「在時期的終結,天主的王國將達到圓滿。」(《教理》四○九、四二一、一○六○)


魔鬼的主要戰略


在《教理》描述的宏觀中,魔鬼一定全力投入戰爭(記得!牠不需要休息。見本文上),用盡方法不讓人被基督釋放。這些方法是什麼呢?牠怎樣「轄制」全世界呢?聖經上點出牠的主要戰略:「(牠)握有死亡的權勢,人們因為死亡的恐怖,一生作(魔鬼的)奴隸。」(參閱希二 14、15)牠用來使人墮落的陰謀,正是牠自己墮落的根由,自我滿足(self-sufficiency):漠視、甚至否定只有天主才能使被提昇的「位格」(person)的渴慕不安得到憩息寧靜;而認為歸向自己、靠自己的力量就能獲得完美的幸福。聖多瑪斯就是這樣解釋魔鬼、原祖亞當願意「相似天主」的意義:不是在「存有」方面想跟天主平等相似,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天使、原祖都了解此事;他們的驕傲、他們的願意相似天主,是自我滿足。聖多瑪斯說:「(墮落的天使)願意相似天主,是說把自己當做終極圓滿幸福,而這個幸福靠自己本性的能力即可獲得,把渴求的動向由那只靠天主恩寵方能得到的超性幸福轉移。…總之,牠願全靠己力獲致圓滿無缺的幸福(只有天主能如此),這是專屬天主特有、固有的。」(Ⅰ,63,3)(《教理》四一五)


 切斷、拒絕「位格」(天使、人類)的唯一圓滿幸福的源頭、即雅威的無限真善美,就像地球切斷、拒絕太陽的照射:熱、光、力的唯一源頭。自我滿足的結果是:希望之落空、美麗之潰爛、善良之腐蝕…以及恨、怨、苦…。「死」象徵這一切。∣天使、人都不會永遠地死;死是有身體的人類通往「不死」之關口。∣天主是「生」,否決祂、就是「死」:一切負面、消極、黑暗的總和。「晨星(拉丁通俗本是 Lucifer)從天墜下。」(依十四 12)最美麗的名字:曉明之星(Lucifer 原意)成了路濟弗爾。「驕傲的、妒忌的、欺人的。」但是大能仍在,有著「使牠驕傲的知識。」


魔鬼使人類「自我滿足」,今天看來很成功,如「上帝之死」(現代人失掉對「超越」的醒覺),「俗化主義」(把現世目標絕對化),直到今天的「新世紀運動」(否定位格的天主),以及本文(上)描述的「人間教」(天主教內外),再加上「超覺靜坐」、「心靈雞湯」(無靈魂的靈修)等等。結果是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生活找不到意義;於是聖保祿描述的「無天主生命(聖神)的生命之亂象」都出現了:「淫亂、不潔、放蕩、施行邪法,…」(迦五 9)很多人好像喝醉了,分不清是非、善惡。


「以堅固信心抵抗牠」


這是聖伯鐸的勸戒。(伯前五 8)要信永生!即人與無限美的雅威的「位格愛」(personal love)。(格前十三 12;默廿二 4)「位格」有理性有感情;「位格的愛」即是彼此了解、彼此接受、彼此相愛:「美的本身」(天主)把祂的生命給了我,我把自己獻給無限美的雅威(擁有女性、男性一切的美,且無限倍地優越於這些美)。人心就是渴慕無限的;只有天主能完全滿足人心,而且天主也願意如此滿足人心。因此祂訂定最大的誡命:「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雅威。」天國就是雅威「為始、為終」。(默廿一6)「自我滿足」的(墮落天使及罪人)都不得進入天國。該多宣講「天國」的精髓本質:面對面看雅威的臉(傳統神學稱之為「福見」),這是人心的終極憩息。相信天國,就不會為了「萬國的繁華而朝拜魔鬼。」(瑪四8)


「信是從聽而來的。」(羅十 17)宣道人的責任好重啊!


梵二講魔鬼必講天國


梵二大公會議是以「適應時代」(aggiornamento)為標的的。它看到現代人的內心空虛、渴求真愛。∣想想台灣e世代青年對電視劇《人間四月天》多麼熱情的回應!∣梵二講魔鬼的文字不多,幾乎完全不講當今盛行的靈異、祕術、拜撒旦…;然而一提到魔鬼,就必然以末世論,即永福、永遠的光榮、宇宙的圓滿(pleroma)為前提、為背景、為結局。


  梵二最重要的文獻《教會憲章》這樣說:「世界的末期為我們已經來臨,世界的再造已經是決定的事實,…我們靠著信德,深悟現世生命的意義,我們對未來的福樂懷著希望…努力在各種事情上中悅天主,用天主的武器裝備自己,好能對抗魔鬼的陰謀,…期望在結束了 我們現世生命的唯一途程之後,能與主同赴天宴。」(48)


教友應「把握現在的時機,恆心期待未來的光榮,…不斷地歸向天主,和黑暗世界的霸王及邪惡的鬼神鬥爭。」(仝35)


「向整個人類講話」的《現代世界憲章》說:「世界乃由天主聖愛所造化,所保存;雖不幸為罪惡所奴役,卻為戰勝惡魔(拉丁文Malignus 即邪惡者)的基督所救贖,目的在使它…臻於完善。」(2)「人類歷史整個充斥著反黑暗勢力的鬥爭。依照基督的聖言(瑪十三24~30,36~43),這鬥爭由世界肇建伊始,將延續至末日。」(37)所引的基督聖言中,講「仇敵」、「撒莠子的仇人即是魔鬼。」…因此大公會議文獻中的「黑暗勢力」不是抽象概念。


傳福音的目的也是打敗魔鬼,實現圓滿的天國。《教會傳教工作法令》這樣說:「基督已摧毀魔鬼的統制,…(傳福音將使)人心靈中與各民族的禮教文化中所蘊藏的美善…得到提昇,達到極致,使天主受光榮,魔鬼敗興。…如此說來,傳教工作是指向末世的圓滿。」(9;參閱《教會憲章》17)


「福音」的內容是什麼?


說「傳教」好,還是說「傳福音」好?其實二者有特定意義。梵二分別「傳教」(Missiones)與「宣講福音」:「(有些人)被教會派遣(missi)向全世界宣講福音(Evangelium)…這種特殊工作普通稱為『傳教』。」(《教會傳教工作法令》6)今天多講「福(音)傳(揚)」。若問「福音的內容是什麼?我們傳什麼喜訊?」該知道「福音」當作名詞(euangelion 喜訊)是聖保祿特別看重的說法,他用過「福音名詞」六十次。(馬爾谷只有七次,瑪竇四次,路加兩次)三次清楚指出「福音」的內涵就是「耶穌死而復活」;復活即是「有天主的生命、坐在天主的右邊」,把第一個亞當所失掉的恢復,使人「成義」。這三句經文是羅一3,格前十五 1~4,弟後二8(可以加上一10)。他又用另一種方式講「喜訊」:得救。即羅十 9:「信天主使基督由死中復活的,就得救。」(最大的喜訊啊!)


  多講這個福音吧!人該放棄「自我滿足」(魔鬼的最毒陰謀)。多想復活基督的美;全心歸向雅威,我將要像基督那樣滿足。我信、信、信。


魔鬼能行奇蹟嗎?


聖經中敘述的魔鬼及其作為,照字面是非常明顯地把魔鬼當作「活生生的個體」(位格)看。而我們天主教教友今天還有梵二及《教理》具權威地作同樣的肯定。因此,一個關係重大的信仰生活準則是:我們一生要奮戰的對象「邪惡」不是「靜止的(static)」,不是不會「隨機應變」、「窺間伺隙」的;我們面臨的是位格對位格之戰。讀《默示錄》,看來魔鬼引誘人「自我滿足」、「脫離天主」的最成功的方法是行奇蹟:「牠又行大奇蹟,…因著…那些奇蹟,迷惑了地上的居民。」(十三14)「藉著這些奇蹟,欺騙了(人)。」(十九 20)參閱瑪廿四 24,得後二 9,講假基督行奇蹟。


  楊牧谷牧師說:「對靈界信得太多的,是這一代的特徵。」〈占星術與塔羅牌已經攻佔每一座校園〉。(《新新聞》九七、三、廿三,頁24)可以確定的是:心靈空虛的現代人經驗到「奇蹟」(靠自然力,人不能解釋的現象)才投向「靈異」,朝拜「師父」、「無上師」…(族繁不及備載)。魔鬼能改變「物」的性能、超越甚至顛覆自然嗎?聖多瑪斯解釋得很好,也符合現代新物理的發現。他說:「魔鬼能作許多超過人力及人的知識和經驗的事,但這都是自然本有的力量,人類還沒發現而已。」(Ι,110,4;114,4)魔鬼引誘基督對祂說:「一切權柄…全交給我了。你若朝拜我,這一切都是你的。」(路四 7)基督沒說權柄沒交給魔鬼。魔鬼的確能做奇妙的事。很多人加入「撒旦教」就是想「擁有別人想像不到的力量。」如何辨認出奇妙事件幕後的推動者是魔鬼呢?「一切信望愛的增進,引人嚮慕天上事,令人泰然棲息於天主的」是善神。反之則是魔鬼。


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教宗批准了新的《驅魔禮典》,同年十一月廿二日基督君王節日,教廷「禮儀及聖事聖部」頒布了拉丁文標準版本,立即取代至今使用的驅魔禮典。新版本(下簡稱《禮典》)由梵諦岡出版(一九九九)。封面上方有著隆重的的標題:《羅馬禮典‧依照梵二大公會議法令修訂‧以教宗保祿二世之權力頒布》。封面中間是書名《驅魔及一些禱詞‧標準版》全部是拉丁文。


禮典修訂已是信息


論到禮儀,天主教內有一句拉丁文成語 lex orandi, lex credendi,中譯是祈禱之規範即信仰之規範。意思是說:敬禮、祈禱的方式內容是信仰內涵的反映。因此教會訓導權核定的禮典,反映出教會訓導權認為是穩妥可靠的教義。


教宗在新世紀到來的前夕批准了《驅魔禮典》,明確指出今天「附魔」仍是會發生的;「附魔」絕不是幻想、迷信;真實的附魔用心理學、超心理學是無法解釋的。因為「附魔」最簡明的界說是:「受魔鬼的控制」。《教理》清楚地說明什麼是「驅魔」,關鍵字有兩個:l'emprise 支配、控制,empire 支配之「權力」,更常有的意義是帝國,如羅馬帝國。依照原文(法文)《教理》給驅魔的定義是:「當教會公開以權威,因耶穌基督之名,命令某人或某物件不得受邪惡者控制之侵害,並且脫離牠的支配霸權,這稱為驅魔。」(一六七三)—筆者按:「命令」原文為demande。既然「以權威」對魔鬼說話,《教理》中譯為「祈求」就不對了。此外此處明白是講對魔鬼出命;「以權威」「祈求」天主,是矛盾對立,二者性質牴觸。demande 有堅持有權要求之意。


《教理》接著說:「驅魔的目的是藉耶穌交付給教會的神權驅走邪魔,解放人免受魔鬼的控制。這很不同於患病,尤其精神方面的。」(仝)—筆者按:「很不同」(tres different),《教理》中譯為「絕對不同」,未免太強了。


基督自己把「附魔」與「患病」分開:「病人,你們要治好;(隔兩句)魔鬼你們要驅逐。」(瑪十 8)「信的人因我的名驅逐魔鬼;(隔四句)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痊癒。」(谷十六 17、18)基督在自然科學事情上,可以隨著一般人的說法:「太陽昇起了」。但是在宗教真理方面,祂不能說錯話:根本沒有附魔,祂講是附魔,這會使千萬人走上迷途。


講到魔鬼的控制,聖多瑪斯說:「直接改變人的自由意志,只有天主能做」(Ⅰ,111,2)影響人的理智,則不止魔鬼做得到,人間多少「塵俗、無稽的傳說」(弟前四 7)也在擾亂人的理智。「在最後的時期,有些人要背棄信德,聽信欺詐的神和魔鬼的訓言。」(仝,1)參閱聖多瑪斯(仝前引句,a.1)。


驅魔者應受專業訓練


《驅魔禮典》首次由教會最高訓導權,集一千五百年的經驗之大成,編纂成《禮典》是在一六一四年,在此之前已有地方教會之各種驅魔指示。(仝,頁四八)這部全教會通用的禮典分「守則」及「誦經」(多為聖詠)兩章;一八九○年加上一些經文,除此之外,至梵二之前沒有大的修訂。筆者手頭有的是一九五二年教宗庇護十二世批准印行的。(下簡稱為《舊禮典》)


比較新舊禮典,看出新禮典增加了許多教義的敘述:除了序言之外,共十二節,舊禮典全無,而只講具體驅魔的守則,共廿一節。新禮典在守則方面縮短為七節。但是規定行「大驅魔禮」的司鐸除了虔誠、明智、生活善表之外(此同舊禮典),該有相稱的學問(scientia),而且應該「為驅魔事工受過專業的(specifice)訓練」(第十三節)。最後一句話說明為什麼新禮典講具體該注意的事項只有七節。因為舊禮典的廿一節為一般的了解很好,但為真實的附魔、驅魔則太貧乏了。今天在心理學、精神病學方面,甚至在超心理學方面,科學進步極多;為辨認出真實的附魔,必須明察與附魔現象容易混淆的「偽現象」,在學問方面要求很多很多。


徹底絕對的憂傷悲哀


魔鬼對人的騷擾,有的是無法避免的,那就是引人犯罪的誘惑,聖經明說魔鬼誘人忿怒(弗四 26)、不節制情慾(格前七 5)等。人免不了會死,同樣地,人免不了受魔鬼的誘惑。基督接受死亡,也就接受了被誘惑。(Ⅲ,41,1)不過如同大多數聖寵的推動在一般情形下,不是我們能感覺出來的,要靠反省;同樣,魔鬼的誘惑也是極其微妙的。這就是為何神修學中重要一章是分辨神類。— C.S.Lewis 的《老魔鬼 Screwtape 書信》為分辨神類是 MUST.


魔鬼對人另一類的騷擾是可以感受到的,如鬧鬼—心靈學、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更應該說是魔鬼作祟,而不是人死後的亡靈出現。聖經上唯一記載的亡靈出現,即撒慕爾顯現給撒烏耳國王(撒上二八 12)。聖多瑪斯認為:要麼是天主特別准許,是奇蹟;要麼就是魔鬼騙人。(ⅡⅡ,95,4,ad 2;174,5,ad 4)也說亡靈不知人間的事(仝)。有關亡靈的研討,見另文。—「鬧鬼」(circumsessio)指魔鬼由人身之外騷擾,如巨聲、異形出現…;「附魔」(obsessio,possessio)指魔鬼進入人身;上面兩個拉丁詞,前者騷擾較小,後者較大;前者魔鬼進進出出,後者魔鬼長時間住在人身內。


鬧鬼和附魔是可以避免的。最重要的當然是虔誠的信仰生活。教宗保祿六世在著名的講道《救我們脫離那邪惡者》中說:「一切為躲避犯罪的努力,就是準備我們攻打那不可見的仇敵。聖寵是決定性的護衛。無罪即是力量。其次就是別給魔鬼開門。筆者讀了許多天主教、基督教「屬靈戰爭」的書籍,都說「跟魔鬼打交道」是最危險的。當事人不明顯地這樣想,而只想得到特殊的力量、知識…「從事祕術活動的人特別容易淪為被(魔)鬼所制的犧牲品。」本文(中)結尾講到今天人多麼被靈異吸引。


這裡筆者要說出對《見證》讀者姊妹兄弟最嚴肅的叮嚀:千萬別給魔鬼開門,也要勸我們的親友無論如何別抱著「玩一玩沒有什麼關係」的心態。讓魔鬼「得寸」,牠一定「進尺」。魔鬼澈底絕對的憂傷悲哀,是我們不多深思的;而這正是叫我們萬萬不碰牠的極大原因。


一九四二年C.S.Lewis 發表了《老魔鬼書信》,描述老魔鬼指導小魔鬼如何誘惑人。立刻成了「分辨神類」的經典之作。許多人請他寫續集。他謝絕了,也說明不能再寫的理由:「為寫這樣的信,我該扭曲自己的構思體味而轉成惡魔的。…這壓力在我內產生出一種心靈的僵化痙攣;…一絲絲的美感、生命感、歡樂感都不許在我腦海中存留。我差不多窒息快死了,如果這還沒有把我完全毀掉」。「一絲絲的…」真使人覺得像是被雪崩冰山活埋。


中華文化重視理性


基督教某教會「趕鬼」:「主日禮拜之後,兩人扶一位教友走向前,牧師或『精兵』在彎下腰的教友背上比劃,手握拳,伸兩指比劃教友的脊椎,口裡怒吼:『奉主的名!出來!出來!』要什麼東西出來?原來是『死亡的鬼』、『癌症的鬼』、『酗酒的鬼』、『撒旦的鬼』…一時之間擠滿了驅鬼者和教友…許多人感覺紓解了很大的壓力,所以每星期都來。」(《時報周刊》○○、十、十五,頁七三—七七)


看來這更是治病:先用「禮拜」的氣氛造成「半催眠」的狀態,然後用「暗示」導致病人的自我治癒,只是加上「奉主之名」,比一般心理療法有力多了。信天主的,可以如此「趕鬼」嗎?首先,教會規定的是:「《羅馬禮典》中的驅魔經文應與治療祈禱分開。」《禮典》外的驅魔同時治病,似乎不被禁止。然而該避免「信德主義」:忽略理性認識在信仰天主方面的幫助。千萬要小心!別使中華知識分子把天主教看成與巫術差不多的迷信。電影「大法師」中的心理學博士神父用盡一切自然方法不能解釋「靈異」之後,最後才肯定魔鬼的介入,( 電影根據真事。《Newsweek 》,七四、二、十一,頁廿九)是好榜樣。


許多靈異現象今天都可用自然的方法來解釋;華夏文化中的風水、氣功、特異功能,甚至幾種「算命」本身都不是迷信(拙著《現代生活倫理》多篇);「法輪功」則確定有魔鬼的成份(《見證》三○○,頁十)。如果自然能夠解釋的「第六感」現象(ESP),同時大量地出現在某人身上,各現象迅速轉換交替、反覆無常,這更是魔鬼,一般ESP(《現代生活倫理》頁五三)不如此。


今後念「天主經」時該更有深意:「救我們脫離那邪惡者!」—教宗保祿六世語。注意:有關魔鬼其他,見《現代生活倫理》頁四三一。



資料來源:見證月刊 作者:金象逵 更新日期:2005.05.2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or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