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定鼎消失了3.4天,回了一趟花蓮。


今天早上,我們在回台北之前我們去戶政事務所辦了結婚登記,換了身分證,遷了戶口,我們有了一張我們自己的「戶口名簿」。感覺很奇妙。


新的身分證我自己覺得很醜。

結婚之後的這一個月(今天剛好滿一個月),我跟定鼎都還在適應結婚之後的生活。如果有人問,結婚跟沒有結婚有差別嗎?我的回答是,有的,而且很有差別。差別在哪裡?坦白說,我說不上來,這是一種甜蜜的負擔。

有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家很奇妙。有人一起準備晚餐,一起整理家裡,一起規劃家庭支出,甚至,有人在家等待你回家的感覺,就是那麼那麼的不一樣。雖然可以自由支配的薪水變少,家裡的花費變多,對彼此家人的牽掛也明顯增加
但是,有時候兩個人一起躺在床上的時候,仍然會偷偷想起「我們結婚咧」而揚起嘴角。

 


我想,這就是幸福的感覺吧。


總之,我的身分證上現在多了定鼎的名字,而且他的頭銜是「配偶」。我們都還在適應彼此是夫妻關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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