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壞習慣。我會在做完家事之後跟我媽說:我幫你做了什麼什麼。

我媽每次聽到這種話,火都會冒上來,不管她女兒多乖巧、做了多少事情,她一定披頭一陣大罵:「什麼幫?幫誰?這不是我應該做的事情耶,這本來就是大家要一起做的!」。她講完,我猜她舒坦了這20幾年胸口的一股悶氣。

的確,有很多事情因為之前都有人幫我們做好,會讓人以為”這不是我要做的”。

可是回過頭想想,那些幫忙的人,他們是「應該」要做嗎?

我有聽過很多人在分手以後,吵著要對方負責。負責什麼?我真好奇,你情我願的談戀愛,結束了之後到底雙方有要對對方負責什麼。如果今天是婚姻關係,那就另當別論。我想說的是單純的戀愛關係。

當兩人愛的濃烈,你情我願,願意幫對方洗衣煮飯打理內外環境,這都是甜蜜。更甚者,願意花大錢滿足對方的物慾,當然也有滿足情慾的。好了,一段時間不愛了,一拍兩散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如果說要對方為了自己的付出而負責,這也太超過了,當初自己也不就是做的心甘情願、做的喜上眉梢甜吱吱,怎麼到頭來卻好像是對方強押著自己做似的?

負責任不是這種負法的吧?

真正的負責任應該是勇於承擔自己所做的、所承諾的。當初說”愛上了”的是自己,就不應該事後再來推卸責任。當初答應了的事情,也不應該後來覺得別人會做。雖然說,世事難料,但是不論好壞,對自己所說的事情負責任,才應該是成熟的表現。

天底下除了自己答應要做的事情之外,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是「應該的」。不是我們「應該的」,當然也不會是別人「應該的」。

所有我們自以為「應該」的事情,其實只是出自別人的「不忍心」。應該要抱著感恩的心情,期待下次自己能夠更成熟的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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