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運動,那種上氣不接下氣、滿身是汗的感覺只會讓我感覺不舒服,電視上運動飲料說運動後渾身舒暢...我都覺得是個屁。渾身溼答答、黏膩膩,哪來的暢快可言?我只會覺得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我不喜歡快速的動身體,舉凡打球、跑步、游泳、健身操...說真的,我沒有一樣喜歡的。如果真的要我做運動,我到還滿喜歡提拉皮斯或瑜珈,有氧舞蹈要看班上成員的男女分配,如果都是女性,我就可以接受。

不愛運動,除了因為不喜歡流太多汗之外,也是因為我無法展現健康陽光活力的感覺,我再怎麼努力,我還是會感覺到很異樣的眼光,那讓我感覺非常不舒服,所以我寧可不用那麼那麼的健康,也不願意被那些怪人用眼神侵犯。

有時候我會很想大發脾氣,賞那些不了解又只出張嘴、或是那些變態兩巴掌。尤其是變態,我會想用三吋細跟高跟鞋把他的雞雞生殖器給踩爛...。我是跟你說認真的,我真的會這樣想。

今天去游泳,因為我們家一大堆人說我需要運動,可是我超極排斥跑步,所以就有人建議我去游泳。花了80元買了入場券,來回游了幾趟,忽然有個中年男子過來說我的手怎麼划比較好使力,一開始還滿君子的,所以我就大概聽他說了一下,我又再游了幾趟,他都一直跟著我,我有點煩,而且他要我先漂浮打水試試看(馬的,騙老娘沒見過世面嗎?),我漂浮後就直接游走,可是他一直跟著...而且,我已經開始覺得不舒服。所以我看了一下時間,說我游完就要走了。游完那趟,我直接走人。

在盥洗室搞了很久,又洗澡又洗頭又吹頭髮的,頭髮這麼長,吹了老半天吹不乾,心裡還默默想:靠腰,該不會那個男的會在外面等我吧?果然被我猜中,走出去的時候,該名男子已經整理好坐在長板凳上,看到我走過去,立刻站起來走在我後面。我用餘光瞄到他跟著我,後來又去牽車,我動作很神速的上了摩托車,用我南台灣女車仔的大違規左轉加上兩台左右向我行駛而來的箱型車夾攻下衝進了一條小巷子,他被那兩台車攔截下來,加上我車速很快,所以就甩開他了。

但是,我整個人感覺非常非常非常的不舒服。有想把他的頭塞進馬桶,用折凳瘋狂砸他的背的感覺...

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會遇到這種直接用行動來證明他意圖不軌的變態。在青少年時期,更會有一些不堪入耳、不堪入目的字眼和動作,不僅是那些在路上會遇到變態,有時候會是出自自己的同學和朋友,那種無力和孤單,直到現在我都還是牢牢的記在心裡,有時後轉為不知所以的憤恨。

我的身體,是天主給的,不是我自己選的,我更沒有因此而自豪驕傲過,但是,我卻因為它而有被人歧視和侵犯的感覺。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我可以擁有一個很一般的軀體,不特別、不突出、不會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這樣,就不會老是被拿來大作文章(雖然後來我也比較能釋懷的接受好朋友間不是惡意的小玩笑),也不會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必須顧慮要怎麼樣才不會引人遐想、引起不必要的怪動機。

我接受某些程度的玩笑,接受某個部份的自己,並不代表什麼都可以無所謂。Forty就Forty,沒有關係,但是我不想再去強調它是怎麼來的,我不喜歡也很討厭那這個開一些很低級的玩笑。

那些變態,我很生氣,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的警戒雷達到底應該要設定要多遠就該響?我應該相信一個人的善良到什麼樣的程度?

我不知道。

這些該死的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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