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清銘訪台南時被推倒在地的新聞。坦白說,我根本不認識張清銘,他要來台灣幹麻我也不是很清楚,之所以會注意到這則新聞是因為電視台強力播送,最重要的是葉宜津說:「對敵人不用客氣!」

好一個「對敵人不用客氣」。

據說,葉宜津指的是大陸毒奶事件影響了台灣,以及說大陸飛彈隨時都瞄準台灣,所以對這樣的敵人何需客氣?也有一些激進派的立委說:「這是人民表達不滿的方式」「表示人民的不滿已經到了一個極限」。Well,他們口中說的「人民」是誰?包括我嗎?我可沒這麼暴力。那麼,他們說的「人民」又是誰?

在我看來,這不過就是把他們宣洩情緒的粗魯行為合理化罷了。什麼毒奶事件、飛彈對準,我覺得只是藉口而已。

我也覺得大陸黑心食品很可怕啊,我也覺得製造這些黑心食品的人真的很沒有良心、草菅人命,可是我不會隨便抓一個人去宣洩我不滿的情緒。因為就算在大陸黑心商品橫行,也一定還是有一些有良心的人做有良心的事。說「這個行為只是表達人民的不滿」這個說法我非常不能接受。

所以如果有人情緒需要發洩,就可以抓一個人來殺,只因為「這個行為只是表達他情緒不滿已經到了極限」,故,行為合理?

所以如果有孩子在同儕中受到委屈,就可以拿同學朋友歐打出氣,只因為「這個行為只是表達他情緒不滿已經到了極限」,故,可以接受?

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變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民主民主,如果台灣的民主只是代表著為了表達自己的想法意見,口出穢言、動手動腳,忘記什麼叫做禮義廉恥,什麼叫做倫理規範,什麼叫做是非黑白,那麼,我寧可不要這樣的民主。

我很想問問這些所謂的民意代表,你們這樣的行為要如何教育下一代?以暴制暴才是王道?你們也跟自己的孩子說,為了表達自己不滿的想法祭出暴力是可以接受的?

看你們的行為,我真的覺得心痛。我要的不是嘴巴厲害在問政時犀利大聲的民意代表,我要的是會做事的民意代表。

選舉,選的是「賢、能」,不是「大聲、武力」。

希望你們還記得你們宣示時所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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