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同樣打開電腦,上PTT的板上瀏覽新的文章,然後我看到某一個網友說到他與男友有結婚的打算,計畫從台北搬去台中住,可是她擔心會不會找不到工作,於是有個網友便建議該網友搬去台中與男友同居,習慣那邊的生活之後再找工作;然後有個網友就用推文回應,怎麼可以大喇喇的鼓勵別人同居,若要同居自己做便是,何必教壞別人,於是乎,以下的推文完全針對這位仁兄的看法提出質疑,說同居有什麼不好,同居又不犯法,還有人寫到「這年頭還看到到這樣的推文」(意指同居是家常便飯)…

是,同居在這年頭的確是見怪不怪,就好比每個女明星都來未婚生子,然後在媒體上大肆宣揚;就好比「性」這個話題可以拿來在節目裡說嘴,即便有無結婚或伴侶。但是,我想問的是,大家都認為「正常的」事情,就一定是「正確的」事情嗎?

我常常想起若望保祿二世,他常常被人批評説想法過於保守和古板,說這樣的想法已經不符時代潮流云云,可是他依然堅持他的想法,並一遍又一遍的諄諄叮嚀。我是不是也有如他般的勇氣,堅持並堅信自己的信仰,並沒有什麼不對?

也許同居這件事情本身,並沒有什麼錯,但是不能因此就認為它是對的。也許在有能力對自己負責的成年人身上,同居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若是因為這一小部分的人類,而將一件似是而非的看法,看做是理所當然並給予肯定,那麼對於一對15歲的情侶同居,看法如何?若是它真的是個「正確的」事情,就不會有太多背書和條件不是嗎?

就像「不可殺人」是個正確的事情,從1歲到99歲來說,都是一個可以做到並且沒有任何異議的事情,這樣才是真的「正確」不是嗎?

我得承認,在現在的社會裡面,有許多的觀念都在在考驗著基督徒的信仰,許多人在憧憬教堂婚禮、神父牧師證婚的同時,是不是也能夠真真正正、而且一點都不心虛地在眾人面前發誓「我始終要對你忠實」?若是輕言的說同居,又有幾人能夠真的做到呢?

我的想法也許看來古板落伍,但是我卻相信,還是必須要有人堅持最原始最美善的那部份,人的純真才會繼續,不至於落入魔鬼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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