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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曾經有一個嫁給阿美族的太太告訴我:嫁給原住民,是很辛苦的。那時候我跟她的女兒正在聊天,她女兒笑笑的打圓場說:人家又還沒說要嫁。我笑了一下。

後來,我還是嫁給這個阿美族青年。

我一直相信我的體內有原住民的血液,不論這條血緣有多麼的微弱,它還是在我身體裡面火熱著。我的阿媽是萬金平埔族人,也許她自己不是這麼的清楚,我的外婆聽說也是半個原住民,我小時候常常因為阿媽的關係,要回萬金,要去三地門,跟原住民(不論是哪一族)的接觸其實是很多的。那時候因為膚色明顯的不一樣,在我心裡也會有了階級高低之分。漸漸長大,許多更新鮮的事情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變的再沒有心力去思考這件事情。

五專一年級下學期,馨宇馨如住進我們家。她們說她們是來自花蓮的阿美族。我開始注意原住民的文化,乃至他們的與天具來的天賦。

我喜歡聽原住民唱歌,不是主流的音樂,而是偶爾的哼哼唱唱,甚至是慶典時候的高歌,我一直都覺得,那個聲音才是屬於山林和河流的聲音,有著山林渾厚的共鳴,有著流水的潺潺不絕。小時後我阿媽的衣櫥裡面有一件原住民的衣服,那是她在聖母軍時候的表演服裝,我每次聽到清脆的鈴鐺響,心裡都有愉快的感覺。現在也是,我真的喜歡穿上我自己的阿美族服飾的時候,那種心裡愉快的存在感。

有很多長輩在一開始知道定鼎是道道地地的阿美族的時候,對我都有擔心。怕我會不會無法融入他們的生活習慣,怕我會不會沒有辦法得到安穩的生活,怕我受到委屈。其實我後來想一想,原來我從15歲開始,就一直在學著適應阿美族的生活,學會聽懂他們笑話,學會了解他們的幽默,學著喜歡吃他們的特產,為了學習這些,我身邊一直都有花蓮阿美族流竄,從沒間斷過。想一想,這還真是奇妙的安排。

我一直都很喜歡也很驕傲的告訴別人,我的男朋友是個阿美族人。因為我打從心底認同這是我的幸運。

現在我是一個阿美族媳婦,我理當要有一個阿美族的名字,婚禮的隔天,我參加定鼎家族的聚會,通常再舉行過婚喪喜慶後就會就這樣的一個家族聚會,以慰勞所有親友的辛勞。定鼎的大伯在所有的親友面前,幫我取了一個阿美族名字「Dibous」,發音是「笛布思」,意思是「稻穗」。和定鼎的外婆是同一個名字。

現在,我只要看到一片稻田,就會想起我的另一個名字,「Dib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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