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念國中那一年,教育部推出了自願升學方案,我念的那一屆全面開辦,基本上全數學生都是免試升學,學業成績統計至三年級下學期第二次段考(約是5月初左右),但也可以在三年級的時候放棄自願升學選擇參加聯考。記得,這個方案目的是要減輕升學壓力。
計算成績的方式是每次段考的平均,90分以上是5點,80分以上4點,依此類推,然後做最後加總,印象中三年級成績有加權(記不太清楚了)。所以變成,每一次的段考成績都非常重要,可是每次考完就可以把那些東西都忘掉,因為再也不會用到了。
有一回,我記得是二年級的某次段考,不知為何那次狀況不好我考的奇差無比,被導師叫去辦公室打了好幾下的手心,熱熱辣辣的,我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但完全無法挽回那次段考的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