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一開始,我想請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去看我一個17歲朋友的網誌,他寫了一篇文章給他們班的Dear Friend

這個小男生是我的狗友,他們家沙茶跟我們家酷奇是操場上的好朋友。我們常常在操場上聊天,他會告訴我他們學校、他們班發生的趣事。最近,他除了跟我說他心情不太好之外,他最常提到的,就是他們班的人虐殺老鼠,讓他覺得難受。

水溝中那些渾身細菌的老鼠、許多病菌帶原的老鼠,就應該被「Have Fun」般的殺死嗎?那樣的生命,沒什麼嗎?

他不能理解,就算老鼠該死,為什麼要把老鼠放進寶特瓶搖?為什麼要用兩個磚頭夾住老鼠然後人跳上磚頭把老鼠夾死?為什麼要把老鼠從三樓丟下去?為什麼殺老鼠的花招這麼多,就不能用最一般的老鼠藥或是把老鼠淹死。

我覺得這些孩子只是在享受控制一個弱勢生命,並且展現強權,享受虐殺的過程。

這讓不禁讓我聯想,有次在書中看到某個殺人魔,他享受的,就是看著生命從被害者的眼睛中消失,這給他莫大的征服感。這些孩子是在追求這種感覺嗎?

教育部推動的品德教育第一章,應該就是要教導這些孩子什麼叫「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應該是建立在為了生存下去的前提之上,每種生命都應該被尊重,即使牠們是被養殖來食用的,都有牠們基本的生存權利。那些為了肥美鵝肝而殘暴的養殖業者,就是明顯的不尊重生命。吃素不代表就是尊重生命,不打死蟑螂螞蟻蚊子也不叫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是承認每個生物都是有權利有尊嚴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不應為了私利(品嚐美味、追求時髦、賺取暴利、獲得快感...)而用不人道且殘忍的方式奪取其他生物的生存權。

如果一隻老鼠的生命,都被如此視如敝屣,又應該怎麼教導他們應該尊重生命、不墮胎?

又應該要怎麼告訴他們,我們要尊重他人不同的想法?

今天這些孩子可以為了「Have Fun」的理由玩死老鼠,會不會有哪一天,他們也說因為要「Have Fun」,所以拿刀砍人、囚禁毆打同學、性侵殺害朋友?

對不起,也許是我想太遠、太多,但我看到的就是社會新聞的犯罪年齡一直往下降,而我所舉的例子,都可以在這幾年的社會新聞中看到未滿18歲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我聽到這些事情總是感到痛心,我看到我的朋友寫的那篇文章,我深刻的感受到他所承受那些他眼中好同學對其他生命殺紅了眼的那種無力、無奈和衝擊。

我不知道學校方面知不知道這樣的事情,又或者,學校就算知道會做出什麼樣的處理?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生命,結束在嘻笑玩鬧虐待中,我是不是還可以期待台灣的教育可以真正的落實在一些無形的倫理價值上?

就算是一隻水溝老鼠的生命,還是有牠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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